2008年11月15日星期六

嗮嗮我家五花八门的厨房用具!


呵呵,大家很少看到过这么多的厨房用具,而我买得不会超过5件,其余都是Curtis买得。不少我还叫不上名字呢,也没用过,当然他都知道其用途。


我买厨房用具就买常用的,不会专门买开罐头的,搅拌的,打蛋的,刨丝的按洞眼大小有两件,磨刀的等等这些东东。开罐头用刀,加剪刀,又不常开罐头;搅拌,打蛋不是用筷子可以了吗? 磨刀不就是在石板上或水缸边上刮几下吗(看见老爸,老妈就是这么做的),实在不行,重新买一把了。 我希望买一件东西能有多种用途的,而他买得每一样都有专门用途的,确实,用的时候,省力省时多了。当他每次买来功能各异的东西时,我就在心里狂笑,我们俩太不一样了!感叹:这个世界真是只有想不到,没有做不出来的东西,令我大开眼界!


美国人大量使用这些他们称之为“Labor-saving devices ” 家用机械设施,就是为了努力节省劳力,他们想方设法地创造,改进产品,也是为了省力,省时!


其实Curtis 干家务比我来的好,他洗碗,先把碗里剩余的倒进垃圾桶,再用热水冲一样,接下来放在热水里泡,最后才清洗。虽然洗得很干净,但太浪费水,还有他泡得时间过长,热水变冷水了,因为中间要抽几支烟,结果还是我洗了,在这控诉一下,呵呵!


以上只是我们俩差异处的冰山一角,欲知后事如何,请听下回分解!


我们在摩擦,冲突中,谅解着,学习着,感受着不同文化带来的差异性!


(这么多厨房用具,就是搬家时麻烦点。)



2008年11月11日星期二

北京暖气已开了!

暖气开了有好几天,刚开始不热,慢慢的温度高了起来,在暖气间不像在空凋间闷,干,燥。

暖气管里传出像雨点落下的声音,第一天不知道暖气已开,我以为外面下雨了。

越来越喜欢北京的冬天了,在室内不必穿厚重的外套,四肢暖和舒适,尤其手与脚再也没生过冻疮,去年冬天买了副写字用的手套,没想到用不着。

我爱北京的冬天,有暖气,而且连自来水也不冷!

2008年11月10日星期一

“占位”无语!


今天下午1:30离开家,2:30到校,到了图书馆四楼自习室,发现自习室已没有空位了,左顾右盼还是找不到一个空位,可笑的学生寥寥无几,一张八人坐的大桌子,基本上只坐了1,2个人,其余都是“书”坐着,还有一个“衣服”坐着。我找了个在“衣服”对面的位置坐下,同时把桌上的书移向对面。坐下后,我数了数,学生只有25个(算上刚出去2个),共有11张大张桌子,可坐88个人,近70%的“占位率”,真是令人气愤,这样霸占着公共资源,浪费着公共资源!这一现象每天都上演,自从9月份开学以来,很少有机会看到低于50% 的“占位率”。

可笑的是玻璃门上还贴着10月6日清理自习室“占位”现象告示,记得上面写道:晚上遗留在自习室里的书没收,不再归还;还有最令我气愤的一点,院外自习者到地下一楼教室自习,这么高的“占位率”还让我们这些想读书的人去漆黑的地下一层学习,当我们是阴沟里的老鼠啊。我才不管呢!有一天午餐后,我去了地下一层,果然不出所料,很暗,只有一盏灰暗的路灯,拐了几下,我看到透着光的一个教室,推开一看,有三,四个在自习,桌子是那种一人一张的书桌,很小。虽然有日光灯开着,但那跟楼上两面是玻璃墙的自习室如何相比?又阴冷,不知冬天有没有暖气?楼上的连书都可晒着暖暖的太阳,地下一层的呢,缩着脖子,冷!

平时我们7:30到校,因为Curtis 8 点上课。5:30 Curtis起床,因为他不喜欢匆匆忙忙,我懒床个10分钟后起床,6:30出门,需走15分钟到车站,等车,坐车20分钟,可从那车站到学校要走25分钟,一天来回在路上2个小时。按我平时到校的时间,自习室靠近最里面,四壁的桌子基本上已占了,留下的接近门口的位子了。而且他们还喜欢用布平摊在桌子上,意思这是他们的地盘了,如果为了干净,用不着这样的,每天早上有阿姨来打扫的,而且有布垫着,那写字不是不好写了吗? 我真的不懂他们!?

今天这么晚去学校,因为Curtis让我多睡一会,每天跟着他这么早起,对我不公平,所以我就起得很晚,很舒服的一个好觉,把脸上原本已发芽的小痘痘给退了下去。不过现在12点还差20分,这么晚了,明天小痘痘肯定又出来了,唉!而今天回来也较晚,9点到家,家里有吃的,不用做晚餐,我就在学校多呆了几个小时,晚饭在那解决的。

也许自己慢慢在变化,Curtis无形中带给我了很大影响,他坐公交,地铁,无论带了多重的包,里面装有电脑,有时三个学校的教材与备课资料,加上一个近1升的咖啡壶,无论公交上,地铁里多空,他都会把包放在腿上或座位底下,从未放在身边空位上。而我还是不行,看到很空,我会找个有多个空位的位置坐下,随手把包放在身旁位置上,一般包里放着一天要看的书,蛮重的。看到下一站,有人上来,空位不多了,我就把包放到腿上。

有人会说,老外太死板了,死脑筋。但恰恰就是我们国人太懂得变通了,连排个队都学了几十年还排不好。


直到8:15我离开,对面衣服的主人还没出现,我位置上的主人6点拿走了她的书,在前排的桌子看了半小时后,走人了。8点之后,学生三三俩俩来了几个,但“空位率”仍超过50%。

(馆书馆四楼有3个自习室,开放时间:7:00至22:00,想进自习室需学生证或教室证,也不是对外开放的,像人大自习室就不需证的。)



2008年11月8日星期六

虫,我第二次吃了!



晚上,我们去美洲岛国际自助餐,位于国家图书馆两站地远,这家餐厅我是第二次去了,Curtis从没去过。


第一次去时在国庆节期间,那天我在国家图书馆看书,由于国庆节期间,所以读书馆闭馆比较早,出了图书馆,我就沿着中关村南大街溜着,大概有6点了,想找个吃饭的地方,看到不少馆子,但一个人下馆子,没意思。逛啊逛,看到了这个自助餐,从外看,蛮显档次,还什么国际,但玻璃大门后价格单吸引了我,中餐58元,晚餐68元。心想,这个价不贵啊!我进去问迎宾小姐想先看看,再决定。她就领我上去,餐厅在二楼,一进去我就喜欢了,空间很宽敞,很洁净,食物很丰富,令人目不暇接,很新鲜,印象中有海鲜,也有生吃的,辣子鸡等川菜,各种烤肉,烤金枪鱼,还有炸过的虫,还有每人可领一碗鲍鱼或鱼翅,龙虾粥,点心,色拉,水果,酒,鲜榨果汁,我挺喜欢那煲的汤,好喝。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一盘盘的虫,事后才了解他们是好像叫蛹,竹虫,蚱蜢,看得蛮新奇的,知道不少人好这个,Curtis最好的朋友也很喜欢吃虫。我想,既然毒不死,那就尝尝吧,就每样夹了几个,回座,硬着头皮吃,这不能算吃,而叫吞,我不敢嚼,怕嚼了,虫肚子里的东西就出来了,想想有点恶心了,马上转移念头,同时喝几口汤,好不容易把点得解决了,总算没浪费,回家后,就马上向Curtis炫耀了吃虫过程,他问,怎么样,我说,还好,就是吞下去,不知道什么味道,干干的,他大笑。尽管一个人吃得很过瘾,但有点遗憾,如果Curtis在,我们可以一起分享了,其间,打过电话给他,跟他说我找到了一个非常好的自助餐厅,正在享用,下次带他一起来,他说,好的,好好享用。


回来后,我一直想念那些食物,那些味道。原本说好我十月下旬考完试那天在那庆祝,刚好他感冒了,我们就没去了。今天总算逮到他周日的课取消了,我就提议去那吃。


一路上我非常开心,到那7:30左右,我们买好票,进去一看,天哪,太多人了,简直人满为患,好吃的东西呢?盘子上多是空空焉,拿吃得地方都是人,厨师一直在做,可做也来不及了,一放上台面,每几分钟就见底了,这个餐厅共有上下两层,上层像阁楼似的,两层面积有千平方米多。因为没什么好吃了,心想,真是来的不是时候,星期六加上这时间段,本来想吃个舒服点,唉。不过,那几个盘子里的虫倒还剩不少,想必,好多人不敢吃。这回,我又各夹了几个,Curtis 看到笑了,我们拍了照,回去放到我的Blog上和发给他的朋友。我先把一个蚱蜢放进嘴里,因为看它炸得干干的,肚子里就没有多少货色了,就开始嚼,而且慢慢地嚼,开始没什么味道的,慢慢地有好吃的味道了,可让我现在说却说不出那是什么味道,接下来是,白白小小的竹虫,最后是圆圆胖胖的蛹。慢慢嚼,细细咽,一个字,味道赞!吃完后,又拿了点。Curtis 不喜欢吃虫的,他就看着我吃,摇着头笑。


加上后面的那桌六个人大声说笑,我们吃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出来了,服务员很诧异地问,怎么了,我说,走了,Byebye。


虽然吃得不很尽兴,但蛮有趣,回来路上,说说笑笑,总有很多话聊!


(餐厅里不让拍照,偷偷拍得。)

2008年11月6日星期四

以前我一直认为美国大选是一场劳命伤财的政治选秀,但......

呵呵,以前我一直认为美国大选是一场劳命伤财的政治选秀。但我这次总算明白了美国大选是有民主的,Obama的当选是民意所归,民声希望变革。 美国人对现任小布什政府实在太失望了。

Curtis 告诉我,通过投票,发表民声(VOICE)!

Obama那晚的获胜演讲,令Curtis 热泪盈眶,芝加哥现场的不少选民都哭了。

Curtis爱国,我以前认为老外总爱自己多点吧,后来我发现一旦美国国歌响起,他停下手上在忙的,很神圣的跟着唱起来,有时右手还放在左胸上。在北京奥运会上,他不看现场直播没关系的,即使是菲尔普斯比赛,但当美国人拿了金牌,国歌一响起,他马上离开他那台孪生兄弟似的电脑,过来看升旗仪式。令我感动又感慨!我原以为我们中国人最爱国了!


2008年11月4日星期二

OBAMA ELECTED 44TH PREZ

OBAMA 当选美国44届总统!

祝贺OBAMA!

祝福美国!



刚刚McCain发表了简短的失利演说:“I LOST。” 令人蛮感慨万分,祝他一路走好。


PRESIDENT OBAMA

其实目前的大选未结束,但评论员已称其“PRESIDENT OBAMA”,因为Obama拿下这个关键的俄亥俄州(Curtis来自这个州),这个州是个摇摆州,民,共两党势均力敌,就最近的几届选举来看,小布什赢了两届,克林顿也赢了两届,在美国历史上,一旦共和党这个州失利,就一定落选,这个州有20张选举人票。Curtis 告诉我,俄亥俄州就像两个州,北边的支持民主党,南边的支持共和党,以致哪个党想赢,都不容易。

加上Obama又赢下宾夕法尼亚州这个摇摆州,最新两人的得票率:Obama 207 :McCain 114。

目前加州的普选结果还未出来,但不用担心,加州是民主党的地盘,选举人票数55张。

就这样,在还有19州未知结果的情况下,Obama已经赢了!

Go!Obama 乘胜追击,彻底击溃McCain,拿下像佛罗里达(州长是小布什的弟弟),弗吉尼亚原属共和党天下的州。

从选举结果的地图来看,Obama赢得那些州大多分布在北方,McCain则相反。可得知南方是共和党阵营,北方是民主党阵营,学过美国内战这段历史知道,共和党是保守党,前身是拥有土地的地主,农场主,而北方是新兴阶级资产阶级,工人阶级的发源地。


最新情况是,Obama已拿下弗吉尼亚,佛罗里达(我写都来不及了)。


OBAMA ELECTED 44TH PREZ

今天美国总统大选

11月4日(华盛顿时间)是美国总统大选的日子,Curtis到凌晨5点才睡(他晚上才有课),9点就起床看选举结果。现在各州选举结果陆陆续续要出来了,刚刚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拿下佛蒙特州3张选举人票,麦凯恩则赢得肯塔基州8张选举人票。

美国大选制度是选举人制度,不是一人一票,最后谁的票多谁获胜。美国有50个州,共有538张选举人票,由于历史和人口因素,每个州的选举人票数都不一样,像上面提及的佛蒙特州只有3张,肯塔基州有8张。只要谁在这个州的普选支持率超过50%,那他就能得到这州所有选举人票数。只要谁拿下538张中270张,他就当选美国总统。不过,不是谁普选支持率高,一定就能当选,万一那些州的选举人票数少呢,当年,戈尔与小布什竞选时,就是赢了普选,失了大选。

最新战况是:奥巴马82票领先麦凯恩34票。

附上各州选票分布情况,及蓝色代表前者吃下的票数,红色代表后者吞下的,不要造成消化不良,呵呵
http://news.yahoo.com/election/2008/dashboard


支持奥巴马,就我个人而言,因为他的竞选政策更多倾向于普通民众,对富人增税,对普通人减税,而麦凯恩的竞选政策更倾向于富人,还要对富人减税。前者恶战,后者好战,是个老兵出身。